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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委属事业单位2022公开招聘
日期:2022-04-25  发布人:jiuyewang  浏览量:1864

来源:国聘

单位简介
1.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中共中央党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校)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国资委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公开招聘5名应届毕业生。

2.研究中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研究中心的职责定位是:紧密围绕国务院国资委中心工作,深入研究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充分履行智库职能,为国资国企重点难点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公开招聘5名应届毕业生。

3.信息中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务院国资委基础支撑类、业务应用类、共享决策类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安全保障等工作,是国资监管数据采集、汇聚、存储、使用、共享和开发利用等工作的支撑单位,是国务院国资委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监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一支重要队伍。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公开招聘4名应届高校毕业生。

4.国企绩效评价中心

国企绩效评价中心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业务范围包括国有企业监督检查政策研究及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政策研究及组织实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主要对中央企业组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等工作,助力国资央企合规经营、高质量发展。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公开招聘3名应届毕业生。

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

报名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4.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人员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sasac.iguopin.com进行报名,请将报名表电子版(标题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及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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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报名页面

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截止日期:2022年4月26日17:00

1.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2022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2.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2022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以上材料详见阅读原文

研究中心

截止日期:2022年4月29日17:00

1.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2022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2.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2022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以上材料详见阅读原文

信息中心

截止日期:2022年5月15日17:00

1.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2022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2.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2022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投递信息中心岗位也可将以上材料(详见阅读原文)发送至邮箱:

xxzp@sasac.gov.cn

邮件标题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人员使用以上其中一种方式即可,严禁重复投递

国企绩效评价中心

截止日期:2022年5月3日17:00

1.国企绩效评价中心2022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表.xlsx

2.国企绩效评价中心2022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xlsx

投递国企绩效中心岗位也可将以上材料(详见阅读原文)发送至邮箱:

menghao@sasac.gov.cn

邮件标题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人员使用以上其中一种方式即可,严禁重复投递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素质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将以邮件形式告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5:1。

3.笔试、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5.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到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顺次递补。

6.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学生为京内生源。

2.考生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联系方式

国聘客服:010-8800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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